关于2025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资助的通知

2025年02月24日 11:44  点击:[]

各位家长:

根据《合肥市学前教育市级资助实施细则》(合教〔2020〕7 号)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区2025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资助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园儿童:  

(一)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儿童;      

(二)低保家庭儿童;  

(三)孤儿;  

(四)残疾儿童及残疾家庭儿童;    

(五)重点优抚对象子女;

(六)突发重大疾病、灾难等导致的特殊困难家庭儿童。

申请材料

持户口本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幼儿园提出申请,并据实填写《合肥市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

1.资助对象证明材料:  

1)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儿童:提供《扶贫手册》(已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或“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的儿童不需提供,只需要幼儿园盖过章的系统截图);    

2)残疾儿童及残疾家庭儿童:申报残疾家庭的不认可持证人是爷爷辈;幼儿园资助经办人要逐一核查残疾学生或残疾家庭儿童证件有效性。    

3)重点优抚对象子女:提供军残证书,提交材料教体局会同蜀山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进行材料审核;            

4)突发重大疾病、灾难等导致的特殊困难家庭儿童;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发生的重大疾病或灾难应该是近半年的,且同一事项只能享受一次资助。        

5)低保儿童及低保家庭儿童:申报低保家庭的不认可持证人是爷爷辈,同时提供低保证;幼儿园资助经办人要 逐一核查低保学生或低保家庭儿童证件有效性。提交材料教体局会同蜀山区民政局进行材料审核。    

同时符合上列多项条件的,提供其中一项的证明材料即可。低保、孤儿、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关系在合肥市外的,应附当地相关单位的材料及联系电话。每名儿童每学期只能申请一次资助资金。      

2、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监护人(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本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和幼儿页)        

5、提供医学出生证明中受资助人或任意一位监护人持有的“徽商银行卡”复印件一张,复印件必须清楚注明持卡人姓名及开户银行。

如符合以上资助条件的其中一项,请尽快与本班老师联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申请。


如果未达到上述市级资助条件,又确实经济困难也可申请园内资助。按照《安徽农业大学幼儿园园内资助实施办法细则》。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园内资助:

1.已享受国家资助但交纳学费仍有困难的贫困生;

2.没有享受国家资助的较贫困学生;

3.残疾、孤儿学生;

4.遇突发性灾害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或者患重大疾病的学生;


请需要申请资助的幼儿请先告知班级老师领取相关表格,并于31日前将申报材料交给班级老师,如有不清楚也可直接咨询幼儿园办公室尹老师,咨询电话:0551-65786555。


安徽农业大学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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