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资助致家长的一封信

2022年09月13日 12:02 尹紫昕 点击:[]

各位家长:

根据《合肥市学前教育市级资助实施细则》(合教〔2020〕7 号)文件要求,以及《关于做好蜀山区2022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我园开始进行2022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资助申报。

一、资助对象

蜀山区公办、民办幼儿园(含看护点,下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园儿童:

(一)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儿童;

(二)低保家庭儿童;

(三)孤儿;

(四)残疾儿童及残疾家庭儿童;

(五)重点优抚对象子女;

(六)突发重大疾病、灾难等导致的特殊困难家庭儿童;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幼儿与同城幼儿享受同等资助政策。(务工人员需提供满一年的有效居住证、用人单位盖章并经区劳动社保部门备案的有效劳动合同、合肥市社保缴费3个月以上的打印清单证明)

二、资助标准

每名儿童每学期只能申请一次资助资金。每生每学期1430元

三、资助程序

(一)申请

我区公办园、企事业办园、有资质民办园、看护点在园儿童监护人(父母)持户口本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幼儿园提出申请,并据实填写《合肥市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

1.《合肥市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家长要签字)

2.资助对象证明材料

1)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儿童:提供《扶贫手册》;

2)残疾儿童及残疾家庭儿童:残疾学生或残疾家庭儿童证件(注意:申报残疾家庭的不认可持证人是爷爷辈);

3)重点优抚对象子女:提供军残证书;

4)突发重大疾病、灾难等导致的特殊困难家庭儿童: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发生的重大疾病或灾难应该是近期的,且同一事项只能享受一次资助)。

5)低保儿童及低保家庭儿童:提供低保证(申报低保家庭的不认可持证人是爷爷辈)

同时符合上列多项条件的,提供其中一项的证明材料即可。低保、孤儿、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关系在合肥市外的,应附当地相关单位的材料及联系电话。每名儿童每学期只能申请一次资助资金。

3.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监护人(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5.户口本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和幼儿页)

6.提供医学出生证明中受资助人或任意一位监护人持有的“徽商银行卡”复印件一张,复印件必须清楚注明持卡人姓名及开户银行。

(二)审核公示

1、各幼儿园初审并将申请资助儿童监护人提供的申报材料上报区教体局。

2、区教体局会同区财政、民政、残联、退伍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对各幼儿园上报的材料进行集中审核、确认。

3、审核确认后,区教体局通过幼儿园分别在教体局办公地点和幼儿园公示受助儿童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区教体局会同区财政、民政、残联、退伍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填写《蜀山区学前教育资助对象汇总表》、《蜀山区学前教育资助资金汇总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市教育局。

(三)资金拨付

资助资金到位后,通过银行卡发放给受助儿童监护人。


如果未达到上述资助条件,又确实经济困难也可申请园内资助。按照《安徽农业大学幼儿园园内资助实施办法细则》。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园内资助:

1.已享受国家资助但交纳学费仍有困难的贫困生;

2.没有享受国家资助的较贫困学生;

3.残疾、孤儿学生;

4.遇突发性灾害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或者患重大疾病的学生;


请需要申请资助的幼儿请先告知班级老师领取相关表格,并于919日前将申报材料交给班级老师,如有不清楚也可直接咨询幼儿园办公室尹老师。


安徽农业大学幼儿园

2022 年 9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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